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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以反对“四风”为主要内容的 宗教教风建设教育活动实施方案

文章来源: 添加时间:2015-07-24
  为深入贯彻落国家和省宗教事务部门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工作部署,围绕我市“和谐稳定、健康有序、风清气正、创新发展”的总思路,进一步加强我市宗教界作风建设,经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决定在全市宗教界开展“反对无政府主义,不讲政治、不懂规矩;反对山头主义、个人主义,不讲团结、拉帮结派;反对骄奢之风,戒律松弛、不理教务;反对借教敛财,愚弄信众、中饱私囊。”活动(简称反“四风”活动)。“四风”问题具体表现在:
  1、无政府主义(自由主义)的表现是:⑴不热爱祖国、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⑵不接受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,不遵守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文件。⑶不讲政治、不懂规矩、不守纪律,散布对党和政府不满言论,煽动宗教职业者和信徒不服从政府管理,不响应党和政府号召。⑷不学习、不遵守政策法规,不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,不教导信徒遵纪守法,不引导、不参加公益慈善活动。⑸场所制度不健全、财务管理不规范,民主管理组织有名无实。
  2、山头主义、个人主义的表现是:⑹拉帮结派、排斥异己,搞小圈子、小集体。⑺拉信众、搞宗派,自赞毁他、明争暗斗,伤害信众感情,破坏宗教和顺。⑻高高在上、专横跋扈、我行我素、唯我独尊、搞一言堂。⑼挑拨是非、言语粗暴、鄙视和歧视信教群众,与当地群众关系不和谐。⑽言行不一,拉大旗作虎皮,到处招摇撞骗,所作所为与宗教职业者身份不符。
  3、骄奢之风的表现是:⑾违背教规教义,不依教奉行、不如法修行,慵懒散漫、品行不端,戒律松弛。⑿信仰淡薄、追名逐利,讲排场、比阔气,坐豪车、戴名表,贪图享受,任意挥霍信众供养钱财,影响宗教形象。⒀不读经、不研教,以一知半解敷衍信众;⒁不理教务,不讲经传道,不参加教务活动。
  4、借教敛财的表现是:⒂装神弄鬼、愚弄信众、坑骗群众,骗财骗色。⒃弄虚作假、不设财务、公私不分、中饱私囊。⒄建老板场所、被承包场所、买卖场所,借教敛财的商业利益行为。⒅烧高香、卖高价,搞算命、看相、占卜等借机敛财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。
  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  一、目的意义
  教风建设是各宗教健康发展的生命线,是一项长期、抓常的工作。激浊扬清,扶正祛邪,树立宗教的良好形象,才能获得信教群众乃至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,才能赢得现实社会生存和发展空间,才能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发展、文化繁荣、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。我市宗教界总体上是好的,多年来,协助党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,也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同时,也应清醒地看到,教风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法律、道德与教规教义的问题,自由主义、帮派思想、慵懒散漫、骄奢淫逸等“四风”18种现象在各宗教不同程度地存在。这些不良现象直接影响着教职人员形象,影响着宗教团体的形象,与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要求、信教群众的期待背道而驰。当前,我市正处在振兴老工业基地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,宗教界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地位和价值,在促进宗教和谐、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新作为,在强自身建设、树立公众形象方面有新风貌,在爱国爱教、凝聚力量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有新贡献。在宗教界开展反对“四风”活动,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,促进新形势下全市宗教健康发展,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重要保证,一定要抓好抓实,抓出成效。
  二、指导思想
 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,坚持爱国爱教,坚定正确政治方向,坚定不移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。加强自身建设,深入开展教风建设,加大人才培养力度,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,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,树立我市各宗教良好形象。充分发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。
  三、任务目标
  集中开展以反对“四风”为重点的教风建设的任务是:一是反对无政府主义。整治不讲政治,不讲规矩,自由散漫,无集体观念,纪律松弛;二是反对山头主义。整治拉帮结派,排斥异己,制造不和,搞小团体主义和宗派思想等;三是反对骄奢之风。整治戒律松弛、不理教务,贪图安逸、铺张浪费,互相攀比,坐名车、戴名表,出入高消费场所,超豪华装修办公室、起居室等;四是反对愚弄信众。整治信仰淡漠、业务不精,对本宗教研究不深不透,对信众坑蒙拐骗,甚至搞封建迷信,借机敛财、中饱私囊。
  目标是:通过开展反“四风”为重点的教风建设,形成“五好”风气。即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目标,形成勤奋学习、求经问道、刻苦钻研的好风气;以服务社会为目标,形成争先创优、团结奉献、真抓实干的好风气;以规范管理为目标,形成制度健全、纪律严明、照章办事的好风气;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目标,形成环境整洁、管理规范、活动有序的好风气;以守法持戒为目标,形成品德良好、仪态端庄、潜心修持、信行合一、模范遵守教义教规的好风气。
  四、主要措施
  一要强化思想教育,增强克服各种不良风气的内在动力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。要结合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、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、深化解经、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、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重点工作,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相关规定,帮助宗教界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参与工作的主动性、自觉性。坚持要把强化思想教育作为推动教风建设的基础工作,认真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教风建设教育活动。把教风、修养作为加强团体建设和教职人员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,打牢过硬作风的思想基础。
  二要树立正确导向,注重推荐使用德才兼备、信众公认、执行力强的宗教教职人员。在团体换届中,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。注重选拔那些工作有激情、对信众有感情、能力、口碑、业绩都过硬的教职人员;注重选拔那些操守自持、公道正派、原则性强,能经受得住大是大非考验的教职人员;注重选拔那些作风硬、守纪律、不张扬、肯于奉献的教职人员,努力在宗教界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。
  三要强化制度管理,加强从严管理从严监督。落实会议制度、重要情况报告制度、团体成员述职述廉制度,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和公示制度、请销假制度、离任审计等。建立健全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,发挥宗教界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、自我提高的主观能动作用,对教职人员中存在的“四风”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教育。对教风不端、证据确凿的由团体进行诫勉谈话、责令整改;对严重损害教职人员形象、性质恶劣、屡教不改的坚决清除出教职人员队伍。
  四要加强考核工作。要在原有年度团体考核的基础上,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设,加强对团体成员、主要教职人员、一般教职人员的考核评比,强化考核结果运用,对实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公开宣传,大力表彰,大胆重用;对工作平庸、群众意见大的诫勉谈话、限期整改;对违法失德、影响较坏、民愤极大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  五要强化督促检查,建立长效机制。各团体、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反“四风“第一责任人。市委统战部门、宗教部门要帮助各宗教团体结合实际,查清找准自身存在的“四风”问题;各县区统战、宗教部门要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自己找、别人提、互相点、社会评等方式,查摆“四风”问题。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,研究整改意见,强化工作措施。要通过反“四风”活动,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责任追究、重大事项报告、民主评议和诫勉谈话等制度,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遵规守法、照章办事的意识。要把部门监管贯穿于教风建设的全过程,结合实际,构建有效管用的监管体系,不断推动教风建设的深入开展。
  五、方法步骤
  反“四风”工作从2015年7月开始,至2016年6月底结束,分四个阶段进行。
  1.学习动员阶段(7月底前完成)
  一是各县区、各团体分别召开整治“四风”活动动员会,认真搞好思想发动,进一步统一思想,明确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及目标要求,增强参与的自觉性、主动性。二是各县区、各团体紧密结合本地区、本宗教教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实际,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。三是搞好专题学习,开展教风建设大讨论。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,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讲话精神,学习宪法和宗教的相关法律,学习宗教教义教规,开展“国法与教规的关系”大讨论等,为反“四风”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  2.查摆问题阶段(8月初至9月底)
  这一阶段重点抓好查找问题、发现问题、公开问题三个环节,主要采取以下方法:
  一是以团体为单位,召开有代表(委员)参加的“四风”问题查摆会,副秘书长以上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认真查、找、揭、摆自己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,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,要有会议记录,有个人查摆材料(不少于1500字)。各团体要有专人负责反“四风”工作。市委统战部、宗教局将派人督导。
  二是以县、区为单位,组织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反“四风”教育活动。可分教别或分场所召开会议,布置反“四风”工作,由场所负责人和主要教职人员查摆问题。市委统战部、宗教局将派人参加,各县区负责督导。
  三是以场所为单位,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场所宗教教职人员、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和部分信众共同查摆问题,凡教职人员每人都要有书面查摆材料。各县区统战、宗教部门要参加查摆会议。
  各县区、各团体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,虚心接受群众评议、社会监督。
  3.集中整改阶段(10月初至12月底)
  这一阶段重点抓好有关问题的整顿落实,主要任务有:一是制定整改方案,落实整改措施。二是公开整改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三是完善规章制度,主动申请跟踪落实,让信众看到整改、整顿的实效。
  4.总结提高阶段(至2016年6月底)
  主要任务是对宗教教职人员中的“四风”问题进行验收和评估。一是由各场所对反“四风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向各县区宗教局、各团体提交自我评估报告。二是反“四风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组。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,把反“四风”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,总结评估延长到2016年上半年。对欺上瞒下、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延长活动时间。三是召开反“四风”工作总结大会,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,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。
  六、工作要求

  1.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,确保活动顺利开展。此次宗教界反“四风”活动既是市统战、宗教部门认真分析当前形势,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,也是根除全市个别教职人员身上存在的缺点、毛病,全面提升素质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。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充分认识活动重要意义,认真落实反“四风”各个阶段的工作。 

  2.明确目标,统筹兼顾,做到“四风”活动和日常教务“两不误、两促进”。各县区、各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统筹安排好“四风”活动和日常工作,要通过反“四风”活动,树立起广大教职人员爱国爱教、与党同心、以戒为师、信仰纯正的良好作风,促进全市教风建设上水平、上台阶。
  3、认真整改,狠抓落实,确保反“四风”活动取得实效。此次反“四风”活动对全体教职的思想、工作都将是一次再改造、再提高的过程,全体教职要认真对待,本着有则改之、无则加勉的态度,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及早入手,抓好落实,通过此次活动,要在思想认识、信仰素质、道德操守、信众意识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。
  4、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,形成教风建设长效机制。各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、广大教职人员是本次反“四风”活动的主体,是组织者、实施者和建设者,要自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,带头学习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。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更加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用制度管人管事,构建自我约束、自我规范的长效机制。
  七、组织领导
  (一)成立反对“四风”工作领导小组,对各宗教及教职人员“四风”活动负总责。
    长:白雪峰,中共葫芦岛市委副书记
  副组长:杨  维,葫芦岛市政府副市长
    平,葫芦岛市政协副主席、市委统战部长
    员:耿凤森,市宗教局局长
    杰,市委统战部副部长
  孙文辉,市宗教局副局长
  各县(市)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
  释正定,市佛协会长
         金纯贵,市伊协会长
         陈国强,市天主教两会代负责人
         蒋杰华,市基督教两会会长
         黄清威,市道教界临时负责人
  (二)成立反“四风”督导领导小组,负责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。
  组长:韩平
  副组长:耿凤森、宋杰、孙文辉
  成员:各县区统战部长、宗教局长,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、市宗教局宗教科全体同志。
  (三)设立反“四风”工作办公室。办公室主任由孙文辉同志兼任。
 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