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公示名单
由各县(市)区推荐,经市民委党组研究决定,拟命名下列单位为葫芦岛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。现予公示。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或问题及时向市民委反馈。公示期为7天(2017年9月18日—25日)。
公示电话:0429—3033375
365体育直播网 2017年9月18日
葫芦岛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公示名单
01、辽宁财贸学院
02、兴城市望海满族乡人民政府(兴城市)
03、兴城市宁远小学(兴城市)
04、葫芦岛九股河食品有限公司(兴城市)
05、绥中县高甸子满族乡人民政府(绥中县)
06、绥中宏伟禽业有限公司(绥中县)
07、建昌县蒙古族中学(建昌县)
08、建昌县杨树湾子乡人民政府(建昌县)
09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人民政府(连山区)
10、葫芦岛市第二实验小学(龙港区)
11、葫芦岛市清真寺(龙港区)
12、葫芦岛市龙港区双龙街道海霞社区(龙港区)
13、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乡前富龙山满族村(南票区)